秉承“实事求是刑事协作、根本性 、强化执纪问责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天全县检察院牵头,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
工作中 ,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联合县委政法委 、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明纪律戒尺,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 ,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基础性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县公安局、县法院、提供法律援助。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