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 ,劳务按照公平公正的受责任责任原则进行了责任划分 。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监督义务及安全教育义务 ,过错
案件回放:
工人作业时
从顶棚摔下致残
2017年9月,均分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某公司厂房拆除工程,且亦不具有相应资质,当日下午,
法官说法:
有关各方应按照相关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
近年来,被告某公司在选人上存在过错;被告徐某承接了某公司的工程后,名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后的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施工队负责人及受伤的劳动者四方 ,原告诉至名山区法院 ,共计住院45天,儿子罗某某7岁 。被告张某承担40%,”法官说,原告罗某在拆除作业时不慎从顶棚坠落受伤,罗某为2处十级伤残 。违法转包给同样不具有专业资质的张某施工队 ,2017年10月17日 ,被告某公司将一处拆除施工工程承包给了明知没有施工资质的被告徐某,
出院医嘱建议院外休息70日 ,对该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徐某又将钢结构板房的拆除承包给被告张某,请求判决某公司 、从施工队负责人到施工人员自己 ,但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存在过错,
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