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5日,喊话器喊话等方式两次警告余某停车 ,积极主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至此 ,仍继续开车逆行,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雅西高速公路,余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驾车逆行距离已长达27公里 。石棉县法院对去年“10·25”雅西高速逆行案(本报曾作报道)进行了开庭审理 。
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 ,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 ,高速交警采用电话通知、被石棉县法院当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